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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大连24小时举报电话公布!
来源:大连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516次 更新时间:2026/5/10 12:50:56

 

“新渔业法”实施

处罚力度全面升级

大连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

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瓦房店市李官镇龙王庙村海域附近疑似出现“三无”橡皮艇,涉嫌非法捕捞、无证营运,严重扰乱伏季休渔秩序与海上交通安全。接到举报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立即协调中国海警、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瓦房店下沉组、李官镇人民政府执法力量,明确分工、协同作战。行动中,执法人员在李官镇龙王庙村海域附近一举查获6艘涉嫌“三无”的橡皮艇。


经现场核查,6艘船舶均无法现场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及营运手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案船舶进行扣押、登记取证,并将其吊装上岸暂扣,后续将严格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5月1日12时起

大连市进入为期4个月的

海洋伏季休渔期

根据要求

除单一作业类型钓具渔船外

全市所有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

均须严格落实休渔要求

为确保休渔政策落地见效

大连市设立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81336995

82707070

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线索查实即严肃追责

休渔期间,大连市执行“最严格管理、最严格执法”标准,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打击五大类涉渔违法行为:

一是应休渔船未经许可擅自离港、变更停泊地点或违规作业;


二是未经审批或超许可范围开展捕捞作业;


三是非渔业船舶及涉渔“三无”船舶违规开展涉渔生产经营;


四是许可作业运输渔船违规携带渔具;


五是为违规渔船、“三无”船舶提供配套服务或非法处置休渔期渔获物。


执法依据以5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核心,处罚力度全面升级。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并没收船舶;渔业船舶违规航行、停泊的,处20万元以下罚款;为违规船舶提供服务或处置非法渔获物的,处1万至10万元罚款;渔船进出港未报告或拒不服从调度的,处1万至10万元罚款;辅助船违规携带渔具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并没收渔具。同时,所有违法违规行为均按规定扣减2026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形成强力震慑。


此次伏季休渔的实施,将有效保护海洋生物繁育关键期,修复渔业资源种群结构,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为大连渔业高质量发展和“蓝色粮仓”永续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吴耀辉

资料:市海洋发展局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王劲钢 高忠华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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