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民政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全市性社会组织:
自2025年7月启动大连市“一社一品”社会组织服务品牌申报工作以来,我市已涌现出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服务品牌,其中,两项被省民政厅列为全省服务品牌项目在全省推广。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建设,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深度转变,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现就做好本年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我市“两先区”战略定位,按照“品牌创建、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坚持项目牵引、特色培育、示范引领的原则,深入开展“一社一品”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向专业化、多元化、规范化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为大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社一品”活动以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为核心,通过整合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平台与资源优势,形成具有辨识度的服务品牌,持续提升社会知晓率、认可度与参与度。2026年,计划挖掘第二批30个以上已取得实际工作成效的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择优向省民政厅推荐省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培育一批具有推广价值、发展潜力的市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为转化为成熟型品牌项目奠定基础。通过深化品牌建设,构建“品牌赋能治理、服务惠及民生”新格局,以品牌力提升影响力,在助力大连“两先区”建设和“六个建设”核心任务中发挥更大作用,精准回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二、建设方向
(一)党建引领。坚持创新性、实践性、可操作性,探索完善符合时代要求和自身特点的党建引领工作模式,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的服务品牌。
(二)学术活动。聚焦专业领域,明确学术定位,把加强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术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在学术活动方面的服务品牌。
(三)决策咨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发挥新型智库作用,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咨政建议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四)科普宣传。坚持创新引领,服务社会,发挥社会组织人才智力优势,在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素质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五)服务社会。坚持增强社会服务功能,面向会员、群众、社会强化服务意识,密切与会员和群众联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有效回应会员诉求和群众关切,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六)规范治理。坚持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依法运行、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诚信自律的内部治理体系,在推进制度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品牌。
三、品牌类型
根据我市实际,拟分别确定成熟推广型社会组织服务品牌与培育扶持型社会组织服务品牌。
四、申报条件
(一)合法性。服务品牌建设单位为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2022年度以来通过年报审核的社会组织,无违法违规现象、无失信行为。
(二)可行性。服务品牌具有清晰的实施计划、合理的预算安排和明确的时间节点,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品牌实施团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实效性。已取得成效的成熟型品牌需提供能够证明服务成效的具体数据和典型案例,客观反映品牌的实际影响力和可持续性;新策划的培育型品牌需提供前期需求调研报告与工作计划,论证品牌创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工作流程
按照分级登记、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征集、发布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各地区登记管理机关可参照征集报送本地区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其中全市社会组织服务品牌由市民政局对入选品牌对外发布,工作流程如下:
(一)品牌打造。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畴、服务领域和特色优势,深入挖掘品牌内涵,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明确品牌定位、目标受众和品牌形象,形成具有独特性、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服务品牌。
(二)自主申报。申报服务品牌的全市性社会组织需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服务总结或工作方案。已取得成效的成熟型品牌项目需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服务总结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并附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能够证明服务成效的具体数据和典型案例,如服务人次、覆盖范围、受益群体反馈、社会评价、媒体报道等,客观反映品牌的实际影响力和可持续性。培育型品牌项目需提供2026年度工作方案,同时提交前期需求调研报告和可行性分析,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目标群体需求评估、实施路径设计、资源保障条件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三)项目评审。经审核通过的社会组织品牌项目,由市民政局组织全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路演。由现场专家评委对服务项目成果现场评审打分,报市民政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四)品牌发布。评审结果将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及“大连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民政局正式发布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名单,并按评审结果择优向民政部、省民政厅推荐。被上级民政部门采纳的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在享受市民政局应用推广政策的基础上,可同步享受省民政厅相关政策支持。
六、应用推广
(一)宣传推广。市民政局将通过市级主流平面媒体、新媒体、市民政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对社会组织服务品牌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提高项目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支持。
(二)能力建设。市民政局将组织社会组织领域的相关专家,为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实施单位提供专业培训、咨询指导等能力建设服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资源对接。市民政局将积极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推动服务品牌实施单位与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建立合作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品牌项目的实施和发展。
请申报2026年度社会组织服务品牌的全市性社会组织于5月22日前将《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地区民政部门可参照组织属地社会组织申报,并于5月24日前同步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品牌项目路演方案结合申报情况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董玲,联系电话:84391570,电子邮箱:dlshzzglj@163.com
附件: 1.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doc
2.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指标对照表.pdf
大连市民政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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