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期间
旅游出行、商业活动
大型群众聚集性活动增多
火灾风险加大
大连消防发布
“五一”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共同防范火灾风险
平安欢度假期
一、各类营业场所、生产加工企业、文旅、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位,节前应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设置、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加强人员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严禁在活动区域违规使用明火和冷烟花。
三、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禁止在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加强对外墙外保温层的巡查和维护,在建筑主入口及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发现外保温层破损要派专人看护、及时启动维修程序。
四、 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含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地铁站、火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城市停车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应严格规范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严禁违规动火用电作业和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五、医养场所要加强日间、夜间防火巡查,针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老人制定专门的应急疏散预案,设计专门的疏散逃生路线,安排专人对卧病在床、没有自理能力的人员重点救援。
六、生产经营场所要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严禁违规住人。营业结束后应关闭非必要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七、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动火审批制度。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应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清理周边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规范储存使用油漆、稀料、气瓶、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及时清理楼道、管道井杂物,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堵塞疏散通道等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可拨打12345举报。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设置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
九、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居)委会节前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帮助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清理可燃杂物,推动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落实防火提醒。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配合工作。
十、旅游或外出前做好家庭“三清三关”:清通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气源、关电源。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畅通。鼓励居民拆除全封闭式防盗网,确需安装的应在合适位置开设紧急逃生口。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严禁进楼入户、在公共门厅和疏散走道停放或充电。
十一、使用燃气时要保持通风,用气不离人,使用合格的灶具、软管和调压阀,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发现燃气泄漏应迅速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切勿触动电气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进入森林草原和自然山林景区,应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主动上交火种,严禁野外生火取暖、烧烤、吸烟等动火行为。不前往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游玩。景区管理单位要加强巡查和火种检查。
十三、外出购物、住宿、娱乐、游玩时,第一时间留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路线,了解灭火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器材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十四、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出行。自驾出行前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停车时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安全出口,遇有执行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
十五、如遇火灾保持镇静,正确判断并选择逃生或避险方式,不乘坐电梯、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迅速拨打119报警,讲清地址、火势和人员被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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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陈紫璇
资料: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王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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