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品库管理效能,确保补贴商品信息真实、准确、动态可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现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品库动态管理系统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任务
服务机构需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过程中,负责协助市商务局,按照活动总体方案要求,开发建设和运维全市统一的商品库动态管理系统。具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系统建设与运维
负责开发建设“大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品库动态管理系统”,提供商户入驻、商品信息申报、自动审核、人工审核、数据同步等全流程功能。系统需支持高并发访问,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扩展性。
系统需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要求,制定应急处置流程与时限。系统上线前需通过安全测评、压力测试、功能验收。
(二)商户入驻与管理
为参与活动的商户提供统一的申报入口,支持“一户一码”的专属管理机制。实现商户基本信息、资质证照的线上提交与审核流程。
(三)商品信息申报与维护
1.新增商品:支持商户通过系统填报商品条码(14位)、商品名称、品牌、品类编码、能效标识、基准价格、商品图片等信息。对于品类明确的商品(如家电),系统应支持自动校验与自动过审功能,提高入库效率。
2.信息修改:支持商户对已入库商品信息(如价格、能效标识等)提交修改申请,系统需记录修改痕迹,并支持人工审核流程。
3.状态查询:提供多维度的商品查询功能,支持按商品条码、品类、销售状态(可销售/不可销售)等进行筛选,并支持数据导出功能。
(四)系统对接与数据交互
1. 根据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度,及时完成系统开发上线并进行持续维保。
2. 提供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汇总和管理工作,为商务部门提供审核、查看和管理管控相关数据服务,保障以旧换新活动的持续推进。
3.能够实现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等相关平台的数据交互,提高商品信息检索、校验的自动化、科技化水平。
4.能够根据工作实际和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与国家级、省级相关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传输。
(五)数据管理与安全
1.负责商品库数据的统一归集、存储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机制,商品库、申报、审核数据留存不少于3年,支持审计倒查,确保数据不丢失。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保密规定,制定系统安全风险应急预案,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六)运营支持
为符合要求的政策经营主体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咨询答疑服务,及时解决商品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需对商品库数据进行质量分析。
(七)持续延伸商品库系统关联性智能化管理
1.对于经商务部门审核公示的活动参与主体进行智能化管理;
2.对于经营主体提交的交易证明材料进行智能化初验;
3.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提供与商品库管理相关的其他业务。
二、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二)具备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保障能力
1.拥有成熟的系统开发及自研能力,能够根据业务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的开发、上线及迭代升级。
2.具备高并发、高可用的系统架构设计能力,能够保障系统在活动高峰期稳定运行。
3.具备与第三方系统(如支付平台、电商平台)进行API对接的丰富经验和成熟解决方案。
(三)具备数据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
1.能够对商品条码、能效标识、价格等关键信息进行有效核验,具备防范“套补骗补”的技术手段。
2.能够保障数据交互过程中的真实、完整和安全,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资金审计和数据追溯。
(四)具备较强的服务保障能力
1.拥有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并处理商户的咨询和投诉。
2.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对系统突发故障或安全事件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3.开通不少于三部服务热线,进行系统使用等咨询答疑。
(五)其他要求
服务机构需切实履行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公开或泄露相关数据。
主动接受市商务局监督管理,保障以旧换新活动的持续推进。
三、入选服务机构的确认流程
(一)根据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名单。
(二)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陈述、答辩,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选的服务机构。
(三)拟入选服务机构建议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后,确定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通过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服务机构。
四、材料报送
有意向参与征选的服务机构,请将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技术能力说明、系统建设方案(需包含商户入驻、商品新增/修改/查询等功能模块的具体实现方案)、数据安全保障方案、运营服务方案等)、承诺书及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于2026年4月23日17:00时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30742216@qq.com或邮寄至指定地址。
联系电话:83686336
大连市商务局
2026年4月20日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