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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最高85% | |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204次 更新时间:2026/4/12 10:41:30 |
市医保局近日就城乡居民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政策作出详细解读,方便参保人“看得懂、用得上”。
“两病”待遇是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经定点医院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在“两病”定点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申请流程方面,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只需携带相关就医资料、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直接前往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医院、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办理认定,当场办结。
待遇标准方面,在“两病”定点机构购买我省医保目录内的降压、降糖药品,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其中,糖尿病患者每季度最高可报销200元,高血压患者每季度最高可报销100元。值得一提的是,凡与“两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的家庭医生升级服务包,且病情适用专家推荐治疗方案,使用方案内药品时,报销比例将提高至85%,进一步减轻长期用药负担。
就医结算方面,城乡居民可在全市医保定点的二级及以下公立综合医院(含校门诊部、校卫生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直接结算并享受待遇。未成年居民还可前往儿童专科医院及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就医。
来源: 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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