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紧盯网络餐饮服务、肉制品制售重点环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合法消费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近期依法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例一:普兰店区某菜馆网络餐饮服务公示信息不真实及经营资质变更未更新案
2026年3月12日,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菜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商户在入驻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页面公示的信息不真实,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已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及时更新公示相关资质信息。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普兰店区某烤鸭店未按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案
2026年3月27日,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烤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店内从事烤鸭加工制作、成品分切、餐食打包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即上岗,未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法定制度,未对在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开展常态化查验与动态管理。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作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普兰店区某全羊馆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6年4月1日,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全羊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全羊馆在食品原料采购环节,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合法资质及对应批次羊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作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普兰店区某市场内生肉摊点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3月19日,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市场的生肉摊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摊点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当场提供其销售生肉产品的检疫证明、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针对该违法行为,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作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普兰店区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环境脏乱差及未及时清理设备案
2026年3月25日,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销售场所地面存在积水、环境卫生状况差、绞肉机未及时清理,且在加工区域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普兰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作出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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