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
辽公通〔2026〕14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辽河、机场公安局:
现将《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公安厅
2026年1月30日
全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履职、主动服务,围绕助力“五个环境”建设,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制定出台如下若干措施。
1.切实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任务和中心警务,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市场经济观念,培树营商环境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打造高水平安全环境、高质效法治环境、高品质服务环境。
2.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聚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建筑工程、集市贸易、交通物流、矿产资源、批发零售等行业领域“沙霸”、“矿霸”、“市霸”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海上走私、非法捕捞、海上盗抢和“渔霸”、“港霸”、“海霸”等涉海违法犯罪。
3.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虚假诉讼等经济犯罪,以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依法打击“空壳公司”涉税及其衍生违法犯罪,防范“劣币驱逐良币”,维护良好税收环境。依法打击盗窃诈骗企业财产、涉企电信诈骗以及造谣抹黑、敲诈勒索企业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窃取企业信息、篡改企业系统数据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深入推进“企业吹哨,知产警官报到”工作机制,线上依托“辽宁公安环食药侦警企联盟”平台建立24小时在线响应,线下建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台账,为企业量身定制防范和维权方案。
4.助力企业防范安全风险。加强企业周边治安巡逻防控,整治治安乱点乱象。指导企业经常性开展“最小应急单元”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突发紧急情况能力。对有需要的企业,优化完善企业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设施,保障通行安全顺畅,便利生产经营。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为中小型民营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发布涉企高发电诈类案典型案例,为企业定期发送96110预警提示短信,全力保护企业资金安全。深化完善警银、警保协作机制,精准感知风险,及时向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法治提示函”。
5.依法规范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全省89个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设立涉企窗口,开展接报案和法律咨询服务,对接报案一律当场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出具接报案回执、告知案件进展查询途径。规范使用调查性侦查措施,在没有证据情况下,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或拘留犯罪嫌疑人。坚决整治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严查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行为。
6.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无计划不检查。推行“扫码入企”,严查随意检查、重复打扰等行为。将每月1-20日设定为“企业安静期”,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紧急情况外,公安机关不对企业开展检查。
7.提升涉企执法办案质效和公信力。常态化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完善核查、督办等机制,紧盯接报案与立案、异地办案协作、强制措施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及处置涉案财物等环节,纠治执法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涉企刑事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对长期未结刑事案件实行台账管理、专人盯办、动态销号,及时监督纠正。建立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运用引导、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纠正违法行为。
8.深化“7110”涉企诉求办理。完善967110警企直通专线和“7110”涉企服务平台,主动感知、全面收集企业涉公安机关诉求,及时响应、接诉即办。发挥大数据资源优势,对企业诉求分析研判、查找原因、完善措施,由解决“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
9.优化布局驻企警务。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在全省“2211”产业体系重点园区和企业相对集中区域,科学配建“驻企警务服务站”,综合开展安防指导、维权指导、犯罪防范、权益保护和涉企审批服务,对涉企犯罪、安全风险快速响应处置。提升公安数智服务能力,积极有序向城市人口聚集区、大中商圈、企业园区等区域,拓展企业群众自助办事场景。
10.便利企业走出去和人才引进。12367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出入境事项人工服务。为有紧急出境商务需求的“出海”企业相关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提供“绿色通道”专场服务。建立自贸区企业人才白名单,为人才提供免证明文件快速办理多次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服务。为外籍人员提供异地办理签证延期和换补发服务。为涉外单位“引才引智”提供最长期限5年的居留许可签发服务。
11.支持和保障文旅体融合发展。对同一单位在同一场地举办的同一类型活动,实行一次审批、多次告知承诺制度。主动对接活动主、承办方,提供安全许可审批前置服务。实行“定制化”交通安保措施,强化“路网监测”,动态开展预警提示、引导调流、梯次管控、警力疏导,综合调控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整治“黄牛”、非法运营、无证导游、无证游商、欺客宰客等行为,依法打击公共领域侵害旅客权益违法犯罪。在城市非主干路推行限时限位停车管理模式,对“夜经济”周边有条件道路增设路内限时停车位,合理设定临时停车时长。
12.助力汽车产业消费升级。全面推广实施国产小客车新车上牌“一件事”办理。大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实行机动车报废注销证明“交管12123”网上领取,配合商务部门做好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核查。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二手车转让和注销登记业务,免交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13.推进客货运行业降本增收。便利货车进城通行,对确需在限禁行时段、路段进城的,可在“交管12123”单位用户版申领通行码,降低货运物流成本。对从事客运的道路运输企业,以及有公共管理服务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等,单次申请办理5辆以上机动车登记业务的,组织开展上门查验服务,便利企业办理注册、变更、转让登记业务。
14.推动公安办证全面提速。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实体居住证办理由户籍派出所受理、立等可取。积极应对首批二代居民身份证换证高峰,提前六个月发送短信到期提醒,加强窗口警力和设备配备,对换证需求量大的企事业单位提供集中办证服务。压缩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发时限,速递和普通寄达时限分别压缩至10个和17个工作日。机动车驾驶证到期前三个月、过期满一年前、过期超过一年,通过“交管12123”和短信分三次提示及时体检、换证。全面推行公安政务服务延时办、预约办、容缺办。为“一老一小”、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可提供户籍、身份证预约上门办证服务。为春节假期返乡来辽群众办理户籍、身份证、车驾管、出入境等证件提供正月初三至正月初七窗口服务。
15.提升公安许可审批效能。开展公安综合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全省公安派出所综合窗口信息公开工作。对89个公安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细分为200个子项,全要素“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次数、减环节”,“申领保安员证”、“居民姓名变更更正”等127个事项立等可取,“机动车临时牌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等147个事项“一次不用跑”,节约办事成本。为抢险救灾、应急抢修、重大民生工程等紧急爆破项目,开辟爆破审批24小时绿色通道,符合条件当日办结。推出辽宁公安“政务服务一张图”,企业和群众登录“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可获智能匹配距离最近的公安政务服务点位,提供办事指南和导航服务。
16.公民信息“一件事”连锁变更。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我省公民在变更更正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后,“只填一张表”即可申请完成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公安证照和医保、社保、公积金信息的同步变更。
17.集中整治营商突出问题。坚持学、查、改、纠、建一体推进,集中整治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执法办案、政务服务领域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干预办案、违规执法办案、违规行政审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特别是搞任性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及长期性、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18.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大企业和群众,可通过平安辽宁“码上营商”小程序和967110警企直通专线、“7110”涉企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公安机关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闭环管理制度,收到一件、核实一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19.强化队伍查纠问责。加强公安机关特别是县级公安机关及基层派出所等一线民警辅警监督管理,对经查证属实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坚决追查到底,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对屡次出现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单位,从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加强监督评价问效。建立常态化警企沟通交流机制,通过日常联络、警企恳谈等形式,将公安营商环境好坏交由企业评价。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联系制度,主动接受法治监督、民主监督。综合运用现场调研、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实绩问效。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营商环境建设总队
编辑:赵天怡
责编:王春雨 董 硕
审核:毕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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