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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3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绿色安全
来源:大连生态环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58次 更新时间:2026/2/1 12:59:03

 

当前,我市已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与打非治违执法力度,大连市应急管理部门近期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

警示教育作用

实现

“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现向社会公布以下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违规存储烟花爆竹

2026年1月9日,依据上级移交线索,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瓦房店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在瓦房店市九龙街道查处一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规行为,该企业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违规储存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经营许可证载明外的场所缺乏专业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烟花爆竹储存的法定安全条件,此类违规存储行为极易因意外情况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案例二  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 

2026年1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普兰店区星台街道查处一起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扣烟花爆竹206件(箱)。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私自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严重危及自身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相应经营资质,不得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活动,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三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2026年1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普兰店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普兰店区铁西街道查处一起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查扣烟花爆竹400件(箱)。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兰店区公安分局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将迅速引发爆炸、火灾,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毁灭性伤害。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法定储存资质,严禁擅自储存烟花爆竹,务必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来源:大连应急

校对:何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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