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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官网 点击数:162次 更新时间:2026/1/24 11:18:47

 

各市教育局(不含大连)、各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有关部署,构建“教师为本、质量引领、创新驱动、阳光运行”的现代化教师培训体系,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2026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报名

  (一)公开报名

  各市、各高职院校广泛宣传培训项目信息(附件1),鼓励教师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进行申报,每人每年度限参训一项。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及教师反馈对培训项目适时按需调整。

  (二)组织推荐

  各市、各高职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对参训报名合理调控,做好审核把关。对于不限专业的项目由各市各校采用“自主申报+合理分配”原则把控名额,各市总名额限制60人(沈阳市120人) 以内,单个项目不超过10人;各高职院校按照总名额限制30人以内组织本校教师报名,单个项目不超过5人。对于限定专业的项目不作名额限制。

  (三)报名时间

  3月2日-3月5日。报名平台于3月2日8:00开通,各单位于3月5日前完成审核。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于3月6日,将《2026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推荐参培人员汇总表》(附件2)公章版及电子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二、组织实施

  (一)各承训基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录取学员要综合考虑区域、院校覆盖面及报名先后顺序。严格落实制度、人员、经费、后勤等各方面保障,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要加强安全教育,为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参训学员要严格按照承训基地要求开展相关学习,主动将培训中的前沿教学理念、先进技术方法与本校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及时梳理总结培训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改革思路与实践案例,以点带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

  三、总结评估

  各承训基地要做好培训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要素的年度分析,于2026年11月30日前,提炼各项目的典型案例,完成自评报告,按要求完成上报。对项目执行不力、擅自调整培训方案、经费使用不当、出现重大事故的基地,将取消其项目承训资格。

  四、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王滨,024-86896319  18624081539

  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曲婉琳,0411-84835286,QQ群765627847

  工作邮箱:quwanlin@neusoft.edu.cn.

  附件:1. 2026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表

              2. 2026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推荐参培人员汇总表

              3.参训教师信息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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