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与公信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大连市城市管理实际,我局制定了《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附件1)。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30个日历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关于<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6年2月2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高重
联系电话:0411-83627570
电子邮箱:304483221@qq.com
附件:
附件1:大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pdf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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