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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公安厅公告 | |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194次 更新时间:2026/1/18 10:49:46 |
关于发布
全省公安机关
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诉求受理渠道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全省公安机关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收集渠道,不断提升集中整治行动质效,特发布此公告。
一、监督电话
全省各市级公安机关涉企服务专线:967110。
二、监督平台二维码
通过微信扫一扫进入“7110”平台涉企“投诉举报”模块和“码上营商”小程序反映有关问题(二维码附后)。
三、有关须知
1.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具体线索。
2.已进入纪检监察、司法程序或通过行政复议、信访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3.对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恶意举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全省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公安厅
2026年1月17日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闻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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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辽宁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王劲钢、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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