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数字消费典型场景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挖掘我省数字消费创新实践成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进一步激发数字消费潜力、壮大数字消费业态、优化数字消费环境,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数字消费典型场景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数字技术应用,赋能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型消费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技术创新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数字消费场景,选树一批惠民服务导向鲜明、应用成效突出的数字消费典型案例,扶持一批商业模式创新性强、市场竞争力优势明显的数字消费企业,组织一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数字消费主题活动。通过集中展示、经验交流、政策扶持等方式,推广先进实践经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字消费创新,更大力度释放内需潜力,助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二、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在数字消费领域开展的创新实践,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数字产品消费类
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应用,包括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案例;智能硬件互联互通实践,包括智能家电、智能安防、视频照护系统等产品研发、场景适配及互联互通应用案例;数字国潮品牌建设,包括融入传统文化、辽宁地域特色的数字消费品牌培育、创新发展及市场拓展等案例。
(二)数字服务消费类
沉浸式体验消费场景,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在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等场所打造的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场景;“人工智能+消费”融合应用,人工智能与零售、餐饮、住宿、娱乐等消费领域深度融合的创新应用案例;智慧便民生活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网点数字化赋能等场景。
(三)数字内容消费类
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包括优秀文化资源、博物馆藏、非遗元素的数字化转化及数字文创产品研发案例和创新实践;适老化数字内容服务,包括面向银发群体开发的老年数字文化体验、“人工智能+”内容服务等场景。
(四)数字消费渠道类
数字化零售转型,包括实体商贸企业全方位、全渠道、全流程数字化营销改造案例;新型电商发展,包括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案例;电商平台创新,包括在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等方面案例;垂直产业电商,包括专业领域垂直电商平台建设、专业消费渠道拓展及行业赋能场景;农村数字消费赋能,“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农村电商等应用场景。
(五)数字消费支撑体系类
数字消费平台载体建设,包括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停车场等数字化载体建设,商圈数字化改造升级案例;智慧物流配送,包括无人机运输、末端配送、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及应用案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数字化升级实践;数字消费主体培育,各行业企业在数字消费领域的创新实践,产业园区提供数字消费类服务和载体等案例;数字消费人才培育,包括数字营销、AI电商应用、智能供应链设计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辽宁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场景
符合国家及我省数字消费相关政策导向,聚焦数字消费创新发展,具有明确的应用方向、技术支撑和实施路径,已落地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有具体的运营数据、用户反馈或社会效益,具备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同一申报主体可申报多个场景。
四、材料要求
《辽宁省数字消费典型场景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内容真实有效,申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存在虚假申报、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况。
五、工作安排
各市数据局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经初审、专家评审之后,对入选的典型场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宣传推广。
六、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报送方式,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申报表、佐证材料等)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和Word版,压缩成一个名为“案例名称”的文件,发送至邮箱szshc@ln.gov.cn。
联系人:赫晓辉,秦佳音
联系电话:024-86983152
附件1.辽宁省数字消费创新场景征集表.docx
辽宁省数据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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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数据局(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编辑:张靖宇
校对:韩旭
责编:吴溪 冯
心审核:张增娇 安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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