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6年兵役登记公告
戎装护家国,热血铸荣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和核对。
一、兵役登记对象范围
1.202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2.24周岁以下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公民,在户籍地、学历、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通过兵役登记网络平台进行登记信息变更。
3.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参加2026年义务兵应征报名。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4.根据军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应按兵役机关要求进行预备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程序方法
1.网络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点击进入“兵役登记”,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点击“初次兵役登记”,进入兵役登记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准确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兵役登记。已经过兵役登记的点击“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变更。
2.现地登记。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
3.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核实相关情况,并协助完成登记。
四、法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其中,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拒绝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五、咨询方式
1.网上咨询
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2.电话或现地咨询
大连市:
中山区七一街2号
80848021、80848027
中山区:
春海街84号 80848210
西岗区:
纪念街18号 80848130
沙河口区:
敦煌南街87号 85840753
甘井子区:
香周路140号 80848139
旅顺口区:
白云街17号 86614500
金普新区:
胜利路582号 62329196
普兰店区:
中心路三段84号 83112997
瓦房店市:
新华路4号 80848148
庄河市:
红岩路252号 80848156
长海县:
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6号 89781760
高新区:
西岗区纪念街18号 80848130
大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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