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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招聘348名辅警
来源:小编·然仔 瓦房店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15次 更新时间:2025/12/19 10:12:00

 

12月18日

大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大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大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配合人民警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348人。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及报考留置看护(十九)、留置看护(二十)岗位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18日(含)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国家和本省、本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s://ga.dl.gov.cn/)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7日15:0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网站地址:http://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46),按照操作指引,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初审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8日12:00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12月27日15:00前改报其他岗位,12月27日15:00至12月28日12: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为方便报考,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通过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主页内“辅警招聘”专栏查看各岗位报名人数。报考人员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5年12月28日12:00前登录报名平台缴纳考试费,考试费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按照通知要求时间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6.其他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定向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1),当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削减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加分政策。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项取符合条件的最高项,不重复累加,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人员报名缴费成功后,须于2025年12月28日9:00至16:00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大连市公安技术服务中心(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105号)申请加分,逾期未参加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②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申请有效期内)1份;


⑤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应提供人民警察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予以加分,加分政策有关事宜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


4.注意事项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携带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仍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四)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五)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

1.入围人选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


2.心理素质测试

采用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根据测试结论,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心理素质测试结束后同步进行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内容

包含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试标准

(1)男生组:



(2)女生组: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月。


5.结果公布

体能测试项目中,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采取单项百分制,依照相应标准核定成绩,单项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纵跳摸高采取准入制方式,未达到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可以进行一次递补。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等通过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六)面试

1.人员范围

经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定向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内容,重点测评报考人员能否胜任工作岗位。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通过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通过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入围人选

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入围人选。


2.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内容中人民警察岗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标准

考察工作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大连市公安局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前,公安机关对新聘用的辅警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果与试用期考核挂钩,对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聘用后,所有招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被聘用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大连市公安局统筹使用。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按规定予以保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等,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发放层级工资和考核工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有关辅警考试培训、网站或出版物等,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自本公告发布后,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查询、现场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具体事项,均在大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大连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三)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解释,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11-88058104(政策解答),400-020-1616(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411-8805876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025年大连市公安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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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大连、大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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