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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征求意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 |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528次 更新时间:2025/12/10 16:10:30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最高贷款额度
阶段性政策拟转为长期实施政策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阶段性政策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拟转为长期实施政策,同时,大房金管发〔2022〕4号文件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不再执行。以上事宜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期间,就政策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收件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邮政编码:116001,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互动交流”,选择“意见征集”,进行意见或建议反馈。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8日
政策背景与实施目的
按照《关于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大房金管规发〔2024〕7号),我市阶段性调整最高贷款额度为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阶段性政策到期后拟转为长期实施政策,同时,不再执行大房金管发〔2022〕4号文件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
政策解读
全市不同区域最高贷款额度相同吗?
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标准统一,购房所在区域不影响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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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
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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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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