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
省教育厅印发
辽宁省提升幼儿园户外活动
质量实施方案
(下简称《方案》)
对各地全面提升
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工作
进行安排部署
幼儿园户外活动环境有变化
创设安全多元的活动环境,根据《方案》,各幼儿园将创设安全、开放、立体、生态化并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环境,为幼儿进行走、跑、跳、钻爬、平衡、攀登、悬垂等各种运动和多样游戏创造条件。
要提供面积充足、相互关联的沙、水、泥、石等自然探索资源,并提供必要的遮阳遮雨设施。
各幼儿园还将提供数量充足、种类丰富、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支持幼儿运动并能满足各种探索活动需求的活动材料,配备攀、爬、滑、钻、荡、悬垂等单一或组合功能的运动器械和设施设备,支持幼儿积极运动和探索学习。
幼儿户外活动时间
每天不少于2小时
各幼儿园要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作息,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要根据气温和季节变化以及幼儿个体差异,因地制宜选择温度适当的时间段及适宜的方式组织开展幼儿户外活动。
在户外活动形式上,各幼儿园要利用户外资源支持幼儿进行户外运动、游戏和探究,制定并实施不同年龄段幼儿的体格锻炼计划。
要丰富、拓展幼儿运动体验,全面提升幼儿的身体素质,发展勇敢、合作、抗挫等社会性能力,帮助幼儿养成喜欢运动、坚持锻炼的习惯,培养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等良好品质。
鼓励吸纳更多
体育专业人才进入幼儿园
各地各幼儿园要将户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教师对户外活动的计划、组织、观察、支持、评价、安全监护等能力。鼓励幼儿园吸纳更多的体育专业人才进入幼儿园与幼儿共同开展户外活动,增强活动的专业性、有效性。
同时,各幼儿园将建立家园协同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幼儿在家庭中的运动情况,合理采纳家长对幼儿户外活动的意见建议,通过公众号、家长会、家长培训、入园观摩体验、亲子运动游戏等宣传户外活动对幼儿终身发展的价值,减轻家长的担忧和顾虑,形成家园共育合力。
此外,《方案》还对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户外活动质量评价机制和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条件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稳步推进幼儿园户外活动质量全面提升。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记者: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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