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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 | 来源:大连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022次 更新时间:2025/12/9 11:33:42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征求
最高贷款额度阶段性政策
拟转为长期实施政策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阶段性政策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拟转为长期实施政策,同时,大房金管发〔2022〕4号文件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不再执行。
以上事宜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期间,就政策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收件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邮政编码:116001,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互动交流”,选择“意见征集”,进行意见或建议反馈。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8日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采集:毛雪梅
资料:市公积金中心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宋伟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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