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瓦房店市管道燃气
价格调整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瓦房店市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时间、地点、方案要点、听证人员、听证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名单等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
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市政府9楼东侧902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为了让管道燃气接通的红利惠及我市市民和用气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经过成本监审、征求社会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遵循成本补偿、合理收益、民生保障、促进节约与效率的原则,参照省内及全市其他地区管道天然气价格水平,拟定以下价格方案:
(一)拟定调价方案
居民生活用气执行政府定价,由现行的4.30元/ m³下调至3.50元/ m³;非居民用气执行政府指导价,由现行的5.00元/ m³下调至4.34元/ m³。
(二)配套价格机制
1.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分为三档,具体如下:第一档,年用气量180m³(含180m³)以内的,销售价格由4.30元/m³调整为3.50元/m³;第二档年用气量180~300m³(含300m³),销售价格由5.15元/m³调整为4.20元/m³;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销售价格由6.45元/m³调整为5.25元/m³。
原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部队及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价格,气价按照第一、第二档平均价格执行,即3.85元/m³。
使用燃气独立供暖的居民用户,需向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审核确定后,独立供暖用气价格可按照第一、第二档平均价格执行,即3.85元/m³。
2.气价联动机制
我市气价联动机制运算方式参照大连市区政策执行。
四、成本调查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市内两家燃气企业2022至2024年度的运营成本进行监审,并形成了《成本监审结论报告》,报告核定:2022年至2024年,新世纪燃气公司单位输配成本1.01元/m³ ,港华燃气公司单位输配成本0.66元/m³。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代表
田晓瑜 毛艳红 李 帅 常忠宇 赵晨曦
姜海明 傅瑜新 于 娜 于春鹏 穆德天
2.经营者代表
王尊 邓淑涛
3.专家学者代表
王力薇 唐继武
4.人大代表
王选华
5.政协委员
李俊龙
6.工商联代表
董书强
7.政府相关部门
王波涛 王春娜 孙羽 刘 岩(女)
8.旁听代表(按报名顺序)
景特 王贵阳 邹帮超
9.第三方中介机构
大连锦宏节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六、听证人名单
刘岩(男) 张金彪 韩奎平
七、新闻媒体
为保证听证的公开、透明,本次听证会设立记者席,将邀请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的新闻记者参加并采访听证会。
八、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需持会议通知、身份证明;新闻媒体记者持会议通知、记者证,参加听证会。所有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6日
信源: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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