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供水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水务局牵头完成了《大连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的编写。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起草的法规草案和规章,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现通过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就《大连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和修订情况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9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电话及联系人:孔艺默 0411-82700514 15698889686 张倩0411-84320212 15642359886
(二)电子邮件:dlsmgc_zb@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大连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附件一0929正文—大连供水条例.docx
2.《大连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对照表附件二0929对照表—大连供水条例.xls
3.关于《大连市供水条例》修订情况的说明附件三0929修订说明—大连供水条例.doc
大连市水务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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