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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大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来源:大连市民政局 官网 点击数:91次 更新时间:2025/9/30 12:24:11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90.49万人,占户籍人口数的31.27%;全市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8.80万人,占户籍人口数的22.79%。





图1 2015年-2024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市户籍人口比重







图2 2015年-2024年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市户籍人口比重


按年龄结构划分,全市60-69周岁户籍老年人口101.91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53.5%;70-79周岁户籍老年人口:63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33.07%。

图3 2024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数量统计


按城乡划分,城镇户籍老年人口132.69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69.66%;农村户籍老年人口57.8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30.34%。





图4 2024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城乡数量占比


按性别划分,女性户籍老年人口99.7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52.34%;男性户籍老年人口90.79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47.66%。

图5 2024年全市户籍老年人口性别数量占比

按区域划分,从老年人口数量来看,瓦房店市、庄河市、金普新区、甘井子区、普兰店区、沙河口区户籍老年人口数量较多,均超过20万人;从人口老龄化程度来看,西岗区、旅顺口区、沙河口区、普兰店区、长海县、庄河市、瓦房店市、中山区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户籍老年人口占比均超过30%;从城乡占比来看,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区农村户籍老年人口占比较高,均超过50%。





图6 2024年全市各区市县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量及占比



图7 2024年全市各区市县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城乡占比

图1-7数据来源:市公安局


二、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一)政策创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18部门印发《大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大发改社会字〔2024〕591号),分22个领域提出86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围绕“老有所养”提出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了具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大民规〔2024〕2号),进一步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优化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流程,科学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为精准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提供重要依据,有效促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市民政局、市委编办等1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大民发〔2024〕13号),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在省内率先明确各部门在养老机构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努力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等15部门印发《大连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大民发〔2024〕58号),明确我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整体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优化服务供给,提升运营能力,健全支持政策,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切实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问题。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4个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大民规〔2024〕3号),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4个部门印发《大连市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大民发〔2024〕67号),采取政府补助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帮助困难老年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家养老品质,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24年大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试点方案》(大老服发〔2024〕1号),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更好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刚性需求,推动大连居家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大卫办发〔2024〕40号),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2024年版)作为指导方针,围绕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四个方面,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印发《大连市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大卫办函〔2024〕67号),为全市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和健康咨询,指导转诊转介,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加。截至2024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28.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7万人。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06.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8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72.0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34.97万人,分别增加6.01万人和3.83万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9.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6万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1.57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64.87万人。

企业年金规模不断扩大。加强企业年金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自主建立企业年金,认真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市1705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8.01万人,资产金额44.35亿元。

个人养老金改革有序实施。积极贯彻落实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工作要求,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大连交通广播等多方渠道,加强个人养老金宣传推介,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全市个人养老金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突破108.3万个。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平稳。截至2024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36.72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33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27.9万人,退休职工135.43万人,在职退休比为1.68。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享受待遇210.98万人,比上年增长23.4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73.3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享受待遇100.64万人,比上年增长14.05%。

异地就医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全市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7.42万人次,为参保群众减少垫付9.03亿元;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119.99万人次,为参保群众减少垫付1.16亿元。

3.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末,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26万户、1.57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0.44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4万户、2.91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41万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72元,比上年增长5.0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05元,比上年增长8.05%。城市救助供养特困人员0.30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0.20万人;农村救助供养特困人员1.29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07万人。城市低收入家庭0.03万户、0.06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0.03万人;农村低收入家庭0.12万户、0.22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0.10万人。

2024年,市残联为6600多名困难残疾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1584万元,为2.5万余名重度残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3000万元。完成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提标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30元,增幅1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增幅30%。2024年春节期间和助残日期间,市县残联走访慰问残疾老年人5067人,发放慰问金及物资417万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基本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了“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2024年,市发改委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支持康养集团大连蔚蓝葵英颐养院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养老床位4.6万张,其中,机构床位3.9万张,家庭养老床位0.7万张;养老机构403家,其中,公办60家、民办343家,星级养老机构121家,五级养老机构6家。区(市、县)、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年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30余万人次。聚焦老年群体助餐需求,积极推动优化助餐服务设施布局,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全市建成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115 个,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130 余万人次。2024年,全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8处,新增配建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市民政局发布运行“大连养老地图”一站式智慧服务平台,推动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社会公众可通过登录大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或“大连民政”公众号进入平台,日均访问300余人次,2000余名老人通过平台选择心仪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24年末,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5225人,其中养老护理员3069人。市民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毕业生入职补贴由五年一次性发放改为分五年每年发放20%,并将相关专业由19个增加至73个。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大连市民政行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连市选拔赛,全市13支代表队50名选手参与竞赛,我市养老护理员荣获省赛“一等奖”、国赛“优胜奖”。市民政局面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心理健康、用电安全等专题培训,全年培训从业人员3900余人次。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班,全市397家养老服务机构1771名护理员参与培训。市教育局统筹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目前,全市12所中职学校开设5个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包括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康养休闲旅游服务、中医康复技术、护理专业。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健全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统筹各类服务资源,根据需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健康状况、生活保障、安全环境、养老需求、亲情关怀、生产帮助等方面的探访关爱服务。提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达到608元—760元。召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启动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积极申请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2983万元,支持普兰店区、庄河市、长海县三个地区开展特困供养人员服务设施升级改造,有效提高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2024年,全市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1万余人次、1.24亿元,有效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养老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市发改委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服务,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会同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制定发布DB2102/T 0131-2024《家政服务 家庭保洁服务规范》、DB2102/T 0124-2024《居家护理服务规范》2项大连市地方标准。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连市西岗区耆享园养老中心Q/QXY 001-2023《养老服务规范》和大连庄河市颐养服务中心Q/ZHYY 1-2023《养老机构服务规范》2项企业标准获评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殡葬养老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养老领域价格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调查了解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是否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全市随机抽查46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中公办9家,民办37家。检查发现部分经营单位价格公示不规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大会,激励引领全市养老机构增强信心、鼓足干劲、提质增效、守正创新。高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市星级养老机构121家,其中,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五级”养老机构6家。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强化。老年健康领域人才支撑不断夯实,依托市友谊医院建立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辽宁省培训基地,圆满承接2024年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任务。大力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全市70%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稳步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大连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市第四人民医院、保税区医院、庄河市中心医院成为省级安宁疗护试点机构;印发《大连市临终非恶性疾病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临终非恶性疾病4个病种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国家及国际卫生健康主题日等活动,广泛宣传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合理用药等健康科普知识,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医疗、健康促进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全市被确定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314家。

2024年,市残联为全市残疾老年人提供多项康复服务,其中,享受白内障复明术963例,成人肢体矫治手术55例,社区康复服务1463人,精神疾病患者住院56人,精神疾病患者服药781人,成年肢体康复训练213人。

2.医养结合

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积极贯彻落实我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优化医养结合发展环境,联合多部门高效有序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市共有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33家,医养结合总床位1.1万余张,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实现动态签约率100%。

(五)银发经济

1.强化体系引领

强化体系引领推动工作落实。市发改委印发《大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2024年重点工作》,以强化银发经济工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增强老年健康教育就业和服务设施支撑体系4个建设体系为引领,聚焦“一老一小”和银发经济,提出了54条重点工作任务和银发经济项目清单。市政府成立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我市与康养领域相关的97家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大连市康养产业联合会。成功举办第十九届大连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吸引500余个品牌参展、3.2万人次观众现场观摩,博览会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2.老年用品产业

组织申报老年用品推广目录。落实工信部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大连生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防滑地板和大连雨生家具有限公司的适老化多位姿转换照护床、适老化可升降橱等适老化家居产品入选推广目录。

3.涉老监管工作

筑牢涉老消费安全防线。重点强化老年相关产品质量、涉老用餐食品安全、老年医用器械质量和老年人用品检验检测认证等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老年相关产品列入年度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共对老人服装、老人鞋、老视成镜、成人纸尿裤等20批次老年相关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养老助餐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有害生物防制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更新,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优化提升精准防控风险水平。集体约谈15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明确零售药店销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确保老年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以强制性认证产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为重点,对3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和20余种强制性认证产品开展了监督检查。以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认证宣贯工作。

4.智慧健康养老产业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持续发展。市工信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推荐大连启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大连德泰养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家企业,申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六)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积极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开展城市人行道、景观设施、市政标识、园林绿化等无障碍改造,推动医院、学校、商场、政务大厅等公共设施适老化服务,推出3条特色无障碍旅游线路,大连市无障碍地图微信小程序“春明帮众”1.0版本正式上线。持续强化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监管,市住建局会同市残联、市无障碍建设促进会开展港东五街景观公园和金石滩文旅城无障碍环境调研,督促指导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残联为681名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涉及门前坡道、厨房灶台、橱柜和卫生间的座便、墙面、助浴设施、智能设备等。市民政局深入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试点行动,依托“1 N”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面向需要居家照护服务的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对符合政策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予以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市住建局积极破解老年人最关心的上下楼难问题,持续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4年完成加装电梯56部,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全面落实老年优待乘车政策。2024年,大连地铁全线网(含5号线)60-69周岁老人享受优惠乘车约2100万人次,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约1500万人次,通过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为60余名老年乘客提供预约出行服务,地铁车站和车厢均提供“爱心座椅”,车站配备直梯、扶梯和无障碍卫生间等服务设施,车站工作人员主动为老年人提供安检、购票等引导服务。公交客运集团开通敬老爱老线路专线4条,投入使用低地板、低入口、配备无障碍翻板的车辆 988 辆,有效减少了因抬腿过高或跨越障碍而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港口水运方面,针对老年人群体特殊需求,继续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为不会网上购票的老年人提供传统服务。落实户籍在海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船艇进出海岛和岛屿间往来享受半价优惠政策。

2.老年人社会参与

老年教育取得新进展。出台《大连市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大连市老年教育办学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构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我市入选第一批全国学习型城市网络城市,全市建立起1828个老年教育教学点,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来设置课程。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持续优化“大连社区大学”微信公众号、“大连市终身学习网”“享学大连”小程序等线上学习平台。大连老年大学、国家老年大学大连分部揭牌成立,精心打造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9大类2000余门社区教育课程。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开展“线上 线下”老年教育公益课堂2500余场,惠及老年人超过10万人次,我市获2024年全国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 4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2项。

老年人文体活动日益丰富。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对老年人全部免费开放。截至2024年末,全市有公共图书馆12个,文化馆1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48个,群众文化机构馆办文艺团体95个,受其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1832个。依托市文化馆广泛开展各类老年文化活动,举办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书法、太极拳等十余个艺术门类培训班35期,400余个班次,培训学员数万人次。举办“赓续延安精神 绽放滨城舞台”老年舞蹈模特展演,全市27支优秀老年舞蹈模特队伍400余名文艺骨干参加演出。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工程,大连市民健身中心、西岗体育馆等10个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积极开展适老健身赛事活动,广泛开展老年健身、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身边活动。成功举办全国计划单列城市第四届老年网球团体赛。市体育局会同市民政局精心组织 97名运动员参加辽宁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我市在6 个项目中夺冠,并荣获“突出贡献奖”“最佳组织奖”两个奖项。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难题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贯彻落实2024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要求,着眼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实际困难,聚焦“数字赋能 全民共享”提升主题,着力破解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各类社区教育机构、各级养老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智能手机应用、防止电信诈骗、网上购物、手机摄影、自媒体剪辑制作等系列数字助老公益活动,通过短信提醒、视频创制、现场教学、互动答题等形式帮助机构老年人掌握智能手机应用等数字技能,不断提升老年人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助力老年人更好地融入数字生活。

4.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成功举办全市“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以“浓情敬老,情暖夕阳红”为主题,开展2024年全市“敬老月”活动,在全市发布尊老敬老倡议书、报道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综述,各地区、各单位广泛开展敬老助老相关活动,市、区两级参加走访慰问的领导或企业及各类组织2800多人次,惠及1.1万多老年人,组织开展文体书画、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反诈宣传、义诊等活动1000多场次、参加老年人近8万人次,使用公交站台、出租车广告屏、街路大屏幕等开展宣传2300多次。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召开2023年大连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大连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推动建立老龄事业发展面向社会的发布制度,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创作涉及老年优待、孝亲敬老、老年反诈等两个短视频和微电影,在新闻大连、大观新闻等10余个新媒体端口和主城区80余条公交线路滚动播放;依托广播平台,积极打造《情系银龄 法理先行》老年权益保障普法特色节目,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

5.老年人权益保障

加强老年人反诈宣传工作。市公安局联合大连新闻传媒集团,组建老年反诈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系列反诈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图册”“常见十种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分析手册”“滨城防诈”小程序宣传展板等科普制品15万余份,建立反诈群组2000余个,通过线上渠道持续发布反诈宣传短视频,并依托四级矩阵广泛转发,提升反诈宣传素材覆盖面,不断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联合大连市老年大学举行“守护银发资金安全,辽聊反诈在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并依托老年大学作为宣传阵地,持续向老年人群体普及反诈知识。推动“山海慧”“圣同润”等重点涉老案件侦办,最大程度保障老年群体资金安全。各级公安机关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45起51人,挽回经济损失223.87万元;破获涉老盗窃案件48起47人,挽回经济损失92.41万元。

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和保障。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下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机制,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法律咨询。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注重打造“关爱老年人 温情夕阳红”法律援助品牌。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着力提高服务效率,通过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群体来电、来访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三优”政策,应援尽援,快速化解纠纷,降低老年人维权成本。2024年,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2件,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老年人咨询1700余人次,服务大厅接待老年人咨询316人次。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放宽经济标准,对高龄、“三无”老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人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人民调解中心发挥联动联调机制,对涉及老年人群体的赡养、婚姻、继承、医疗、监护等纠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降低老年人群体的诉讼成本,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2024年,调解涉及老年人纠纷53件。

开展广告监管“铁拳”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美容、“神医”“神药”、保健食品等 6个重点,综合运用行政约谈、提醒告诫、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扎实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维护涉老广告市场秩序,营造清朗有序的涉老广告市场环境。

注释: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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