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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 来源: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136次 更新时间:2025/9/29 16:14:42 |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水保[2024]16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我市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对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3743.51公顷,涉及23 个乡镇(街道),分别位于得利寺镇、复州城镇、岗店街道、红沿河镇、九龙街道、老虎屯镇、李官镇、泡崖乡、三台乡、松树镇、太阳街道、土城乡、驼山乡、瓦窝镇、万家岭镇、谢屯镇、许屯镇、杨家满族乡、元台镇、赵屯乡、祝华街道、交流岛街道、长兴岛街道。(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2、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生态公益林、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3、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瓦房店市水务局查询,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瓦房店市水务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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