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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来源:大连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24次 更新时间:2025/9/19 15:35:13

 

秋意渐浓

昼夜温差增大

流感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

传播风险上升


历史监测数据显示

辽宁省流感活动通常

自秋季起增强

于12月至次年2月达高峰

有时可能延续到3月甚至更晚


辽宁省处于流感活动间歇期

流感周报告病例数低位波动

省疾控中心将多维度动态

研判流感发病趋势

及时发布健康提醒



了解流感

 

(一)常见病原体及传播途径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分为甲、乙、丙、丁四型,其中甲型的H1N1、H3N2亚型及乙型的Victoria和Yamagata系是引起季节性流行的主要病原体。流感病毒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也可通过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再经口、鼻、眼黏膜实现间接传播。


(二)流感的症状与危害

流感临床表现为发热(常达39℃以上)、咳嗽、咽痛、头痛、肌肉酸痛及全身乏力等,部分患者可伴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与普通感冒相比,流感全身症状更重、传染性更强。老人、儿童、孕产妇及患有慢性基础性疾病(如心肺疾病、代谢性疾病等)的人群属高危人群,感染后更易出现肺炎、心肌炎、脑膜炎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导致死亡。


(三)与普通感冒的区别

1.病原体不同:普通感冒是鼻病毒、腺病毒等引起,而流感的元凶是传染性更强、症状更重的流感病毒。


2.用药不同:普通感冒无特效药,以对症缓解为主(如退烧药、感冒药)。而流感确诊后需尽早(48小时内)使用抗病毒特效药,如奥司他韦、玛巴洛沙韦等,能有效缩短病程,但必须遵医嘱服用,切勿自行用药。



流感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疫苗接种:最经济有效的预防手段


1.接种对象建议


6月龄及以上且无接种禁忌的所有人群都可以接种流感疫苗。以下人群优先推荐接种:

医务人员;

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患慢性病的人群;

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孕妇、6~59月龄儿童、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及高风险人群。


2.接种时间与注意事项


建议在流感流行季前(通常为9~11月)完成免疫接种,以保证在流行高峰前形成有效免疫屏障。若未及时接种,整个流行期内仍可接种。


接种疫苗前应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健康状况和过敏史。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剂及抗生素)过敏者或有过任何一种流感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史者禁止接种。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以及发热患者,建议痊愈或者病情稳定控制后接种。


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如注射部位疼痛、红肿、发热、头痛等不良反应,这些症状通常会在1~2天内自行缓解。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就医。



其他预防流感的措施有哪些?

 

1.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规范实施手卫生,接触公共环境或物品后、餐前及如厕后,应使用流动水及皂液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手消毒剂。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使用后的纸巾应妥善丢弃。


2.加强室内通风

每天应至少开窗通风2~3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在寒冷的季节,为了避免室内温度过低,可以选择在中午气温较高的时候开窗通风。


3.增强体质

保持均衡膳食、适度运动、充足睡眠和心理平衡。建议成年人每周进行不少于150分钟的中等强度体育锻炼,学龄儿童每天至少进行1小时户外活动。


4.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流感流行期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如需前往,应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并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5.及时就医

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就医,避免延误病情。就医时应佩戴口罩,告知医生自己的症状和近期的活动轨迹,以便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药物,不要自行滥用抗生素。


让我们共同行动

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

平安度过每一个流感流行季节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疾控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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