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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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QUAN
假冒伪劣食品
<市场监管打出“组合拳”>
今年以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累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销售主体3514户次,发现各类问题248个,立案查处84起违法案件,收缴131余公斤假冒伪劣食品,罚没款117万余元,责令84家企业整改,责令停产停业1家,督促平台删除违规食品信息7条。全力守护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1
聚焦重点
明确整治重点,织密监管网络。此次专项整治以“标本兼治、打建结合”为原则,围绕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及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紧盯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散经营主体(食杂店、便利店等)及食品批发商等重点对象,聚焦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重点整治原料污染(使用非食品原料)、知假造假(无证生产、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欺骗误导消费(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全方位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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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
为确保整治实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出“组合拳”,全链条治理,守护“从源头到餐桌”安全。深入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全面排查隐患,严查无证生产、非法原料使用等问题。对农贸市场、食杂店等开展拉网式检查,清理“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村地区食品批发商台账,掌握供货主体基本情况,加强冷链食品储存条件检查,规范批发源头,确保食品全链条可追溯。对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追根溯源、严惩重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通过“食品安全进农村”宣传活动、广播海报、短视频等形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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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刻认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庄河、瓦房店、金普新区等地市场监管局在整治行动中措施得当、成效显著,已查处多起农村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切实做到“铁腕”执法守护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
销售未检验检疫猪肉,依法处罚不手软
2025年4月,庄河市明阳街道某生鲜超市因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被立案查处。市场监管人员依据《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未检验检疫猪肉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严打肉类“未检上市”乱象。
超范围经营+销售未检疫羊肉,
教处结合促整改
2025年4月,瓦房店市永宁镇某食杂店因销售未经检疫羊肉且超范围经营被立案调查。经查,该店虽主动整改超范围经营问题,但销售未检疫羊肉事实明确。市场监管人员结合其配合调查、案值较小等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减轻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销售过期食品,首违不罚“有温度”
2025年2月,金普新区炮台某自选商店因销售过期“卫龙亲嘴烧”被举报。执法人员现场扣押过期食品并责令整改,当事人主动销毁问题食品。鉴于其属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规定,最终不予行政处罚,但同步开展普法教育,督促其加强自查、严守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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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守护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仍在持续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通过定期明察暗访、强化考核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等方式,推动整治走深走实。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此呼吁广大群众:
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三证”信息,发现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及时拨打12345举报,共同参与、共同监督,让农村食品安全“零隐患”“更安心”!
食品安全没有“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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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号:dlsscjgj)
监制:孙琳
文字:陈向荣、栾迪
来源:食品流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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