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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征求《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意见的通知 | 来源: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官网 点击数:73次 更新时间:2025/7/17 10:36:03 |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依法打击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维护城乡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就如何适用《固废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中“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我局起草了《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附件1)。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30个日历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5年8月17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于波
联系电话:0411-83627716
电子邮箱:cghw401@126.com
附件:1. 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的意见.docx
2.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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