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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踩坑!辽宁市场监管部门教您辨别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49次 更新时间:2025/7/7 11:50:28


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地区,提高消费者假冒伪劣食品辨识能力,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以下注意事项:

 

重点防范的问题食品

1.“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常见如散装且无标签的小食品。

2.“山寨”食品:假冒知名品牌,外观包装与正品相似,在外观上刻意模仿知名品牌的食品。

3.伪劣食品: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食品。

 

“避坑”假冒伪劣食

1.选择合规商铺

选择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表的超市、便利店、食杂店购买食品,避免购买流动商贩、走街串巷小车上的食品(如散装辣条、糖果)。

2.对比食品商标

农村市场上部分食品价格异常低廉、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核对商标细节,注意包装颜色、字体排版是否有异常,如“康师傅”与“康帅傅”、“旺仔”与“旺子”等。

3.仔细查看标签标识

食品标签上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厂家及地址、食品生产许可编号(SC)等信息。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全、模糊不清或有篡改痕迹的食品。

4.看外观辨质量

查看食品外观、气味,拒绝变质、霉变、异味食品,警惕颜色异常(如发黑、发绿)、气味刺鼻、异常低价的食品。

5.关注食品贮存条件

当前正处于炎炎夏日,一定要选购按照标签标识贮存的奶制品、熟食制品等食品,避免购买腐败变质的食物。

 

三 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如何维权


购买食品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在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能够作为维权的依据。如果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或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食品流通处

文字:陈    晨

编辑:赵    铭、康    欣

责编:滕树鑫

审核:李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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