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
3.辽宁省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科毕业年级在校生;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5.驻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免试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4日10时至7月7日24时。
(二)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辽宁”。
2.注册。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账号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账号当次考试有效。
3.签订承诺书。完成注册后,考生须在线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填报个人信息。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5.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本人照片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3)网上审核时会将考生照片与公安部户籍信息进行人脸比对,请考生尽量不要上传化浓妆、过度美颜处理的照片。
6.报名。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提交报名信息。
7.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须由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
8.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0时-7月9日24时。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应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缴纳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考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提交进行审核。
(二)信息更正。如考生发现填报个人信息有误,未审核通过之前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于2025年7月7日15时30分前到报名所在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更改,市(区)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
(三)收费标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9月8-13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考生须本人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更改。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找回,系统将会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报名时填报的手机。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六)容量限制。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
五、考试方式
辽宁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2025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1月7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考生在申请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代码
|
备 注
|
(一)
|
幼儿园
|
|
|
1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
2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
(二)
|
小学
|
|
|
1
|
综合素质(小学)
|
201
|
|
2
|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
201A
|
|
3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202A
|
|
(三)
|
初中
|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8
|
|
11
|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5
|
|
18
|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6
|
|
19
|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7
|
|
(四)
|
高中
|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5
|
|
18
|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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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
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
024-24133522
|
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
|
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40-5号
|
024-88538533
|
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
|
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
024-86856267
|
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
|
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
024-25444408
|
大连市招考办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兴巷4号
|
0411-84633608
|
大连市金普新区招考办
|
大连市金州区香水路149号
|
0411-87877702
|
大连市瓦房店市招考办
|
瓦房店市大宽街三段77号
|
0411-85601162
|
大连市庄河市招考办
|
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李屯(庄河市高级中学院内)
|
0411-89868872
|
鞍山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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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
0412-2663003
|
抚顺市招考办
|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8号
|
024-57602956
|
本溪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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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本溪市教育局二楼)
|
024-4284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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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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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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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253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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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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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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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285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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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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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
0417-2698028
0417-269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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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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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
0418-60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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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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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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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366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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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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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秦淮人家小区南门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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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7979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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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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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教育局办公楼二楼)
|
0421-2617198
|
盘锦市招考办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防空大厦4楼
|
0427-2833602
0427-2811915
|
葫芦岛市招考办
|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
|
0429-31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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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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