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定,大连市水务局制定了《大连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草案)》及相关裁量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6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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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汪明昊
附件:大连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doc
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zip
大连市水务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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