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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飞!瓦房店公安发布通告→ |  | 来源:瓦房店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367次 更新时间:2025/5/16 17:37:07 |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2025年中国体育彩票瓦房店市“佰成地产杯”徒步大会暨第23届大连国际徒步大会分会场活动顺利举行,切实维护活动举办区域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在活动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空飘物,主要包括玩具氢(氦)气球、风筝和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段和区域 
 
	 
 
	2025年5月17日5时至5月17日13时,2025年中国体育彩票瓦房店市“佰成地产杯”徒步大会暨第23届大连国际徒步大会分会场活动起终点区域及沿线周边两百米范围内。 
 
	  
 
	 
 
	三、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大型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瓦房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25年5月15日 
 
	信源:瓦房店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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