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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零距离︱(十六)政府采购办理指南 |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37次 更新时间:2025/5/16 17:27:20 |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依托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机制,组织编制了《辽宁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事项清单(2025)》(以下简称《清单》)。为方便我省广大个体经营者了解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享受相关政策,“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对《清单》进行解读,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政策内容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适用对象
中小企业(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申报方式
免申即享。
申报材料
无需申报。
办理程序
免申即享。
责任部门
省财政厅
来源:中介监管处
文字:丁 毅
编辑:赵 铭、康 欣
责编:滕树鑫
审核:李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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