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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24.55万公顷 我市持续推动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94次 更新时间:2025/4/18 15:18:38 |
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日前发布的《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充分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滨海湿地保护增设专项条款,为我市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大连市湿地总面积为24.55万公顷,全市湿地类型多样,包括森林沼泽、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12个类型,基本以自然湿地为主,生物多样性丰富。目前全市共有3处重要湿地,其中,辽宁大连斑海豹栖息地湿地为国际重要湿地,大连瓦房店三台乡湿地和大连庄河仙人洞英那河湿地为辽宁省级重要湿地。
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大连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湿地底数,推进湿地分级管理,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该规划已于2024年10月印发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资源管理,我市于2025年1月公布《大连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涵盖6处湿地,包括沿海滩涂、水库水面等湿地类型。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继续发布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
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实现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突出重点,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加强联动,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取得实效。通过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争议事项;组织市县两级湿地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湿地保护、利用、修复、管理等工作,形成统筹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推动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大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为指引,规范管理一般湿地占用及合理利用,科学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常态化开展湿地执法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筑牢湿地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 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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