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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官网 点击数:185次 更新时间:2025/4/10 13:33:14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期限与毕业后还款压力息息相关,且合同签订后无法修改。较长的贷款期限能让借款学生从容还款,充分享受毕业后5年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可只还利息不还本金且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无任何手续费用。

 四、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 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不偿还本金。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 5年或贷款到期时仍未毕业,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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