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对外投资企业:
为做好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对外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商办合函〔2019〕176号),现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及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
(一)填报流程。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境外企业年报管理
(二)填报截止时间提前。新版统计制度年报填报截止时间提前,请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网上填报工作。
(三)注意新增指标及解释。“境外企业基本情况”(FDIN2表)新增了对境内投资者及境内成员企业的债权资产、对境内成员企业的负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年末实际在外中方员工数等指标,请各企业按照指标解释仔细填报。“境外农业种植与主要农产品产出情况”(FDIN4表)为整合原报表的新报表,请涉及农业种植类对外投资情况的企业认真填报。
(四)做好专项统计报表填报。为配合对外投资台账等工作的开展,请准确填报“返程投资情况”(FDIN5表)、“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FDIN6表)、“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FDIN7表)和“境外电力生产领域投资情况”(FDIN8表)。
(五)加强分支机构统计全面性。根据统计制度规定,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设立的1年(含)以上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等)属于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范围,请有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据实填报。
(六)补充完善对外投资并购情况。请各企业认真梳理2024年度实际完成的对外投资并购项目,完成《2024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过对外投资并购月报的项目无需再次报送。
(七)及时更新境内外企业信息。按照新版制度要求,企业需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的“境内投资者管理”完善“最终控制者所属国家(地区)”,在“境外企业管理”完善境外企业所属行业中类、小类,以及是否为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相关。
企业可登录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zxbs/dwtzhzxx/sjtb.shtml)—统计数据栏目,点击“数据填报指南”,学习相关培训视频和常见问题答疑。
二、关于2024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工作
(一)申报流程。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进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
(二)报告范围及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4月30日申报2024年下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逾期不能补报。
(三)填报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境外机构证书》的大连市内注册的境内投资主体,一律需要填报。2014年10月6日《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前取得《证书》且设立的境外企业为平台公司的境内投资主体无需报送,但需要在系统中标注。(标注方法见半年报填报指引)。
(四)注意事项。投资主体按照“凡备案(核准)必报告”原则履行对外投资报告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核准)手续和信息报告义务的,相关主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措施,其行为将被纳入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在商务部网站进行公示,并将暂停其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手续办理,影响企业跨境汇款业务。
联系人:张竹 82487175 15842601082(微信同号)
附件:2024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docx
大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日
来源:外经处
美编: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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