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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不制止宰称,最高罚十万元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32次 更新时间:2025/3/25 12:36:1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针对“鬼秤”、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大连市场落实情况如何?



昨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沙河口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大连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大连市农副产品市场协会,对我市部分市场落实新《办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新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在新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人员随机对海鲜、肉制品摊位在用的计量秤具进行抽查,计量专家查看强检标识和铅封情况,经检测在用秤具计量准确。




该市场负责人表示,新《办法》施行后,该市场已更换737台防作弊秤,并且在服务台和主要出入口设公平秤为消费者复称。沙河口区市场监管局对百姓关注的掉包宰秤、缺斤短两情况建立应急响应制度,让百姓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三寰西南路综合批发市场

随后,监管人员来到三寰西南路综合批发市场,随机选取多家蔬菜、水果摊位,对在用计量秤具进行现场检查。


大连三寰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表示,所有电子秤等强检器具必须100%备案,定期送检,让消费者能够随时复称,打造“诚信标尺”。


集市主办者不制止宰秤

最高可罚十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进一步压实集贸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者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集市主办者未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行处理;

  • 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以及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和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罚款上限将由之前的一千元提高到一万元;

  • 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的规定;

  • 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首次将诚信计量管理体系

引入集贸市场监督管理措施


新《办法》首次将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引入集贸市场监督管理措施,集市主办者可建立违法失信经营者红黄牌警示制度,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或者计量失准仍强买强卖的经营者,按照合同和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


鼓励集市主办者

免费统一为经营者

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同时,鼓励集市主办者免费统一为经营者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对集市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推广使用通过智能网联功能实现防作弊效果的计量器具,为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实施智慧监管提供支撑,有效提升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的效能。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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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井惠群,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宋晓桐

图片:大连市场监管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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