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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手机数码类产品和家电产品商品库入库信息的通报 | 来源:大连市商务局 官网 点击数:1173次 更新时间:2025/3/22 16:43:52 |
各有关经营主体:
现将截至2025年3月21日,商品库入库信息相关情况通报并就填报要求强调如下:
一、填报要求提示
为保证商品信息入库准确率,提高商品信息查询效率,请在商品信息表“商品名称”一栏填写:能够表明商品品类的中文商品名称+型号。
商品名称与纳入我市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中补贴品类无对应关系或对应错误的,该商品不予入库。
二、商品库信息通报规则
商品库信息通报由通报异常信息修改为通报成功入库商品信息。经营主体自行比对查询,商品库中已入库的信息为全市共享商品信息,经营主体无需重复申报。经营主体新增商品信息,仍于每月1日、11日、21日发送至指定邮箱: dlxfcj@163.com。
三、商品库信息修改规则
经营主体经过比对,认为商品库入库信息有错误的,将此错误信息复制至一张商品库信息采集表中,在操作类型一列填写删除,下一行填写正确信息,在操作类型一列填写新增。将信息修改表连同证明材料(清晰显示该商品或商品包装上的商品名称、条形码、能效标识的照片)发送至邮箱:dl15123736@163.com(前两位为字母DL小写),修改信息经审核确认后,3日内入库。
附件:成功入库信息表(截至3月21日).xlsx
大连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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