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来临之际
大连中院召开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
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通报
大连中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
审理情况
并发布 十个典型案例
2024年,大连中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31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消费领域民事案件729件。
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
涵盖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消费
教育培训、金融保险等领域
既有对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
犯罪行为的严惩
也有对“退一赔三”“十倍赔偿”等
民事规则的示范运用
大连中院消费者权益保护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
焦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对涉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案例二
李某某、何某等12人生产、销售假药、非法制作、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对制售假药行为一体化全链条打击
案例三
管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被告人,除依法判处刑罚外,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从业禁止
案例四
朱某诉某教育培训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案例五
谢某诉张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退款
案例六
姜某诉某火锅店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七
孙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经营者出售商品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案例八
李某诉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人对免责条款未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案例九
商某诉某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
——投保人受欺诈签订的保险合同可请求撤销
案例十
王某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恶意违法索赔不予支持
十大典型案例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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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法院坚持
刑事打击与民事救济并重
个案审判与机制创新并行
在刑事领域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各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案件,不仅对被告进行刑事处罚,还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使犯罪分子受到经济上的严惩,增加其违法成本。
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制售假药犯罪人员依法判处从业禁止,禁止其从事相关领域活动,剥夺其重新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在民事领域
注重以裁判规则引导市场行为
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敦促企业诚信经营,推动行业自律。同时,引导消费者合法合理维权,平衡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陈紫璇
资料: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初昱含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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