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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出台机构养育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
来源:大连市民政局 官网 点击数:1080次 更新时间:2025/3/11 13:39:04

近日,大连市民政局联合教育、公安、人社等 10 部门正式印发《大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分类施策、协同保障,为年满 18 周岁的集中供养孤儿提供全流程安置服务,助力其顺利融入社会。

精准分类 构建双轨安置机制

《办法》明确,安置对象包括毕业、退役等情形的成年孤儿,采取“社会安置 + 机构安置”双轨模式。对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孤儿,通过就业扶持、住房保障、户籍迁移等 8 项措施提供支持,如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对暂不适应社会的群体,转入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同步落实特困人员或低保待遇,确保“应养尽养”。

全链条服务 强化动态跟踪保障

儿童福利机构需提前 6 个月完成生活能力、精神状况等综合评估,“一人一案”制定安置方案。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人社部门提供就业创业援助,住建部门优先保障住房,公安部门简化户籍迁移流程,残联为残疾孤儿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同时,建立 5 年跟踪探访制度,动态解决安置对象生活、就业中的困难。

创新机制 提升服务效能

针对机构安置对象,属地乡镇(街道)简化特困人员或低保认定程序,可通过联合办公加快审批。农村籍孤儿依法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退役孤儿按政策优先安置。教育部门提供继续教育支持,司法部门强化法律援助,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保衔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 织密民生保障网

《办法》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既保障孤儿基本权益,又为其长远发展提供可持续支持,标志着大连市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进入新阶段。大连市将持续强化部门协同,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让每一名成年孤儿都能在社会中实现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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