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信用监管工作将坚持全面覆盖、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分类监管、应用技术手段,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大连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
按照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部署,全面推动完成2025年工作任务,不断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提升市场监管信用水平。
二开展“年报+”服务
切实提高年报便利度,开展年报政策、年报操作和时限提醒的社会化宣传,推广“多报合一”,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服务,持续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示工作。
三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持续拓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领域和部门,更新《大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全市部门联合任务占比不低于50%。
四严格失信惩戒
积极跟进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信惩戒管理制度,强化工作指导,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
五健全信用修复
规范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和流程规则,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压缩审批时限,加强信用修复的告知和指导,加大协同修复工作力度,实现同步修复,便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
六强化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监管
组织开展2025年度经营主体公示信息等监管事项抽查检查工作,重点对休眠企业、未公示出资信息企业、大型企业等10类经营主体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全市存续企业的3%。同时,全面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高对C级、D级企业的抽查比例。
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积极落实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款项情况公示和抽查工作,重点推动大型企业落实公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相关信息义务,压实对应法律责任,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八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不断完善企业通用信用风险分类,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持续推动更多条件成熟的专业监管领域逐步建立健全完善专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九强力出清无效经营主体
按照“唤醒规范一批、动员注销一批、依法吊销一批”原则,激活唤醒有经营意愿的企业,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帮助企业合规守信经营;引导没有经营意愿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规范退出市场,做实企业存量;依法出清“空壳企业”,对符合吊销条件的依法吊销,强制退出市场。
十推行经营主体强制注销
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的规定》,稳步推进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非正常经营企业实施强制注销工作,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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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孙琳
文字:杨铠睿
来源:信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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