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及大连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促使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向全域通达、高效便捷、降本增效、数字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向全市征集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01 项目支持方向
1.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新建和改造升级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中心冷链物流设施;商贸流通企业物流标准化、智能化改造。
2.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改造流通保障重大设施;新建、改造生活必需品保供重大仓储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及改造;新建、“平急两用”城郊大仓、应急保供中心仓;消费终端网点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相关业务信息系统。
3.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向中心乡村下沉资源,新建或改造提升直营乡镇便利店;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
4.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化供应链平台;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工业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
5.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回收点。
02 项目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瓦房店市行政区域内2024年1月1日前注册,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事业单位等;
2.申报单位依法经营,遵纪守法,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
3.近五年内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事故,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4.申报单位需按大连市商务局要求填报商务领域各类平台监测数据;
5.申报项目应符合支持方向,有明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重大金融风险,发展模式成熟,预期成效较好;
6.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其它资金政策支持,已享受过相关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或支持;
7.申报项目土地、建设手续等齐备,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在2026年11月30日前投入运营并申请验收。
03 项目咨询方式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无固定申报时间节点,符合征集内容范围和征集要求的项目,可随时进行申报,通过审核的项目,补贴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30%。
联系部门:瓦房店市商务局
联系人:电子商务科 蒋典余
联系电话:13372870820
信源:瓦房店市商务局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