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商务部下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将北京市(海淀区)等32个城市列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大连市名列其中。
2025年,我局将对照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工作,及时提炼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附件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32个)
北京市:
海淀区
天津市:
静海区
河北省:
石家庄市、唐山市
辽宁省:
沈阳市、大连市
吉林省:
长春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江苏省:
无锡市、徐州市
浙江省:
杭州市
安徽省:
合肥市、铜陵市、芜湖市
山东省:
济南市、烟台市
河南省:
郑州市、洛阳市、南阳市
湖北省:
武汉市、荆门市、黄石市
湖南省:
长沙市
广东省:
广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梧州市
四川省:
成都市、内江市
贵州省:
贵阳市
云南省:
昆明市
甘肃省:
兰州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来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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