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持续提升食品销售安全监管水平,严防严管严控食品销售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食品销售安全监管
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印发《大连市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指引(2024年)》,指导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农贸市场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引导市场开办者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市场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三位一体”监管模式提供合规指引。
推动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提升。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开展大连市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履行法律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推动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及服务质量提升。
强化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全市100家重点食品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向属地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全市重点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加大重点问题整治力度
开展猪肉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牵头开展全市猪肉生产经营者全链条专项执法检查,共督查暗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7家,发现问题单位44家,防范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的猪肉进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0707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者615家,食品经营者8650家,其他主体2107家;监测外埠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56个次,外埠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25.8万个次,监测大连市网络交易平台48个次,自营交易网站834个次;组织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特供”“专供”相关商业广告专项监测,排查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1850家,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1件。
开展严打夏季夜市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255人次,监督检查夏季夜市火锅店、烧烤店、大排档等肉制品经营者1127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纪委驻局纪检组、公安、检验检测机构集中夜查2次。整治中专项监督抽检10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风险监测检验41批次,监测到问题样品21批次,全部作为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5件,移送公安部门刑事立案4件,采取强制措施4人。
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
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持续推进“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全面推进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并开展“食安辽宁”线上创建验收。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明等质量安全溯源信息电子化管理,指导区市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农批市场电子化档案建立及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录入工作,全面加强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
开展提升帮扶行动。深入实施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涉农区市县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523家次,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4755个,全部整改完毕;下达责改通知书281份,收缴问题食品97.5公斤。排查统计农村食品批发商32家,全部建立监管档案。
开展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抽查考核。督促指导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诚信自主承诺及参加特食抽考。全市共4325家进行了自主承诺;6517家参加了抽考,覆盖率达到76%,处于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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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孙琳
文字:杨雪、刘铁军
来源: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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