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宣传贯彻《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暨标准化建设大会。会上,解读了《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成立了标准化建设专家委员会。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市护理学会会员单位、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出台意义
《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在总结和提炼我市护理行业多年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和创新发展的原则,针对家庭护理、老年人护理、失能者护理、出院后护理等护理类型,科学制定服务原则、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等方面内容。《居家护理服务规范》的制定,对于规范和促进护理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服务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居家护理服务规范》明确居家护理服务人员应当满足的若干条件
一是服务人员应来自拥有居家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二是服务人员需持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三是服务人员应选择正规机构就业或签约,其所在劳务公司应设立用户责任保险制度等。
《居家护理服务规范》为消费者选择居家护理服务人员提供了专业指导
在选择居家护理服务时,消费者应关注服务人员的基本资质,包括其教育背景、年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具备相关的知识技能,同时也要考虑其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语言表达和沟通技巧。还应审查服务人员所在机构的管理和保障体系,服务人员的职业等级,同时信用记录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实施后,服务机构将建立医疗护理人员的诚信档案,并进行信用评审等相关工作,以保障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
市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结合大连特色开展地方标准质量提升行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一批契合大连全面振兴发展所需的地方标准,并不断加大标准的推广应用力度,强化地方标准实施效果反馈。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分别以现场宣贯、新闻发布、视频解读、印发单行本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有效推广地方标准,受到标准应用单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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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孙琳
文字:张伟
来源: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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