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事关“一老一小”等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营养需要,与普通食品相比,有着更高的安全要求和更严的监管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买的安心、吃的放心,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深化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防控、细化质量帮扶,牢牢守住特殊食品安全底线,产业发展质效同步提升。
协同发力深化责任落实
建立并动态更新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监管责任人名单库。全省54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100%配备到位,包保干部100%履职到位,督促指导企业明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持续推动以企业自我声明为核心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认定和信用承诺机制。2024年,全省2.4万余家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照基本标准完成自查,并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自查报告制度,年度自查报告率及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组织开展特殊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生产企业监督抽考覆盖率100%、经营企业监督抽考覆盖率超80%。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多维度、多层次开展宣贯培训。举办特殊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大家谈、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监管业务培训等活动,累计1300余人参加。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贯通协同、责任一体落实。
靠前发力强化风险防控
率先出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管控清单,为企业精准识别风险、科学防控风险提供参考和指南。指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把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嵌入日常管理,持续优化提升企业精准防控风险水平。
创新监管模式,织牢“防护网”。高质量完成23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实现2019至2024年体系检查首轮全覆盖。完善体系检查结果通报验收制度,实现问题发现、沟通讲解、帮扶指导、整改验收、质量提升“五到位”。出台《辽宁省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体系检查指南》,完善“总部+门店”的“1+N”检查模式,取得检查一家企业规范百家门店的效果。
以“智”促“治”,提升监管效能。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远程可视化监管,建立三级在线巡查制度。全面应用“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平台应用试点。创新推动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我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从奶源地到成品出库销售的全过程追溯应用场景,开发“辽宁省保健食品电子追溯平台”,实现经营环节重点保健食品品种电子化追溯。
精准发力细化质量帮扶
组织开展我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的保健食品品种排查,对50个“双无”品种换证进行指导,平稳有序推进我省“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工作。组织召开保健食品企业注册备案和监管工作座谈会,问需于企,编写《特殊食品企业“问诊帮扶”指导书》。
专业化指导,聚力推动“提质强企”。持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多场政策、标准宣贯培训,“一企一策”开展现场帮扶。有求必应,靶向发力,组织专家实地走进13家企业,现场解答政策咨询和技术难题30余个。采用“体系检查+培训指导”的方式,开展专题培训22场。制定助推特殊食品产业发展若干条举措,推动企业以鹿产品、林下参等我省特色资源发展特食产业。
体系化服务,加力推进注册备案。编印《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指导书》,打造保健食品“小蓝帽”注册备案政策“一本通”。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集中公示全省获批生产许可的275个特殊食品品种注册与备案信息。开展保健食品注册在审品种情况调研,对85个注册在审品种实施“清单式”管理,跟踪推进注册审评。为36个保健食品注册品种办理生产销售证明,压缩办理时限,推进品种延续注册。2024年,我省新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家,2个保健食品品种一次性通过国家注册现场核查、23个保健食品品种获批市场监管总局注册、4个新品种获批省市场监管局备案,实现特殊食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2025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积极践行“服务+监管”工作理念,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守稳筑牢特殊食品安全防线,持续推动我省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特殊食品处
文字:丁壮壮、赵 铭、康 欣
编辑:赵 超
责编:李茉娜
审核:王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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