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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最新通知!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090次 更新时间:2024/6/25 13:18:25

为避免直系亲属间

买卖住宅业务扎堆办理

方便群众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预约办理方式

市民可以通过

 辽事通APP    政务网线上预约  

也可以通过  电话  等方式预约



 

1

“辽事通”APP手机预约

注册成功后,按附图操作。

附件:辽事通预约操作指南.docx


 

2

大连政务服务网电脑预约

注册成功后,按附图操作。

附件:政务网预约操作指南.docx


 

3

电话预约

0411-82332415

0411-83691066


 

 

直系亲属间买卖住宅办理指南



 



办理流程

购房人及产权人夫妻双方到场,窗口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办结。


预约→二厅一楼预审→一厅一楼取号→一厅二楼办理


申报材料

1.买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备一项即可※)。


(1)若买卖双方直系亲属关系体现在同一户口簿上(有“迁出”或“注销”等字样均可),户口簿可以直接证明上述直系亲属关系。

(2)若买卖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本市户口,到曾经户口在一起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防伪标识的制式户籍证明;外地户口,无制式户籍证明可调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户籍民警印章,并留有办公电话。

(3)子女出生证明(能证明亲生父母)。

(4)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

(5)若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可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提供公证书原件。


注意事项

1.若购房人未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监护人持相关有效证件代为办理。


2.港、澳、台境外人员,可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来往大陆通行证》。


3.申请办理主体身份及隐性共有权认定,按登记操作规范标准办理。


 



办理直系亲属间

买卖住宅业务应掌握的常识


 



 

1.若房屋为婚内取得产权的,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到场办理;


2.若房屋为初婚前取得产权的,产权人持身份证、结婚证,单方到场办理;


3.若房屋为离婚后再婚前取得产权的,产权人持身份证、原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司法文书、结婚证,单方到场办理;


4.若房屋为丧偶后再婚前取得产权的,产权人持身份证、户籍注销证明、结婚证,单方到场办理;


5.若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证后离婚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原产权人的,产权人持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司法文书,单方到场办理;若归另一方,应办理完离婚析产登记后,产权人单方到场办理; 


6.若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产权证后丧偶的,应先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后,产权人单方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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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不动产登记

编辑:燕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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