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160次 更新时间:2024/6/18 12:52:29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城子坦镇等3个历史文化名镇

和大鹿岛村等2个历史文化名村

保护规划的批复

大连、丹东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连市《城子坦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青堆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复州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大鹿岛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河口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深入研究和挖掘城子坦镇、青堆镇、复州城镇3个历史文化名镇和大鹿岛村、河口村2个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内涵与历史价值,正确处理镇村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规划》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中的综合调控作用,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赓续历史文脉。

 

三、要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管制措施落实到位。在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大观新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63篇原创内容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魏红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高忠华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走,当兵去! 下一篇:三伏时间表来了, “三伏贴” 也准备好了!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