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我市出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341次 更新时间:2024/5/12 10:34:39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为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责,推动构建我市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我市最新出台《大连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确保我市各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开展工作有章可循。

《清单》主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为依据,列明事项名称、设定行使依据、实施层级、权限内容、履职措施,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应该做什么、依据是什么、通过什么措施履职进行细致梳理,分级压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责任,确保权责一致。

《清单》共25项,其中执法监督类23项,执法协调类2项,明确实施责任主体根据不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和内容,采取监督检查、核查督办、评议考核、明察暗访案卷评查等措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督促、指导和管理本地区行政执法工作的作用。

据了解,我市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变化调整相关内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规范性和实用性。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用好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等监督方式,充分借助行政执法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双下沉”,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质效提升,为推进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明年,这些重点场景信号全覆盖 下一篇:喜报!瓦房店市获多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荣誉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