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 政府动态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公告
来源:瓦房店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421次 更新时间:2024/5/8 10:59:37

 

 

公    告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于2023年10月5日在位于瓦房店市谢屯镇花园村与长兴岛区广福村交界海域内张贴《关于停止在瓦房店市谢屯镇海域违法占用海域进行网箱浮筏养殖的通知》,通知要求停止违法养殖行为并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接受调查。自通知发出后,无人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清理违法占用海域进行浮筏养殖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请有合法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进行陈述、申辩,接受调查。

二、请没有合法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设施。

三、公告期限届满,未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自行拆除的,涉嫌非法用海或非法养殖的养殖设施将按无主设施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所有法律后果均由涉嫌非法用海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四、相关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挠、干扰海域清理活动。拆除、清理养殖设施或养殖物期间,妨碍或暴力对抗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违法用海区域范围示意图
2.违法用海区域点位位置表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违法用海区域范围示意图


附件2

法用海区域点位位置表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征集全家福 一起晒幸福 下一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具体部署来了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