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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全市城乡社区!市政府发布重磅行动计划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3229次 更新时间:2023/7/10 12:06:53

日前,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大连市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正文共分4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为到2025年的总体行动目标和社区基础建设、社区服务设施配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等四方面主要工作目标,与国家、省“十四五”相关规划指标一致。


第三部分明确了2023年-2025年全市在“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完善多方参与格局、强化为民服务功能、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强化安民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设施布局、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等8个方面、49项工作任务。在任务完成时间上与“十四五”时期全部一致,部分任务要提前完成,在目标值上不仅要全部达到国家、省要求,部分还要高于国家和省目标要求。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等四方面来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圆满完成。

 
全文如下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业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大连市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社区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2023—2025年大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格局,不断增强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持续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切实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按照统筹推进、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为民、便民、安民三大核心任务,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治共建共享,坚持城乡统筹、分类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健全完善多方参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队伍健全、服务专业、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二、行动目标

经过3年不懈努力,全市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更加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和服务产品供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


——聚焦城乡社区居民群众所需,回应居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期盼的服务需求,丰富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构建多方参与格局,共享发展成果。每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10个,每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3个。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城市社区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占比达到35%以上。城市社区“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全岗互通”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100%的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达到“全科社工”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
1.加强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全部组建“大工委”“大党委”,落实“1331”工作机制,提高资源、需求、项目“三项清单”对接精准度,统筹解决小区停车、垃圾分类、课后托管等民生需求。


2.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基层治理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加大党务公开执行力度,推进村级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3.健全定期协商议事制度,推动“大工委”“大党委”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以落实“三项清单”为重点,统筹解决好辖区民生难题。全面推广和合大院“1315”工作法,大力培树“王秋萍式”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推动党建引领居民自治逐步实现弃管小区管理服务全覆盖。


4.深入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进网格”活动,落实常态化报到制度,推动在职党员全部深入网格认领网格服务岗位、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保障,持续推广“十佳工作法”,推动驻村干部干事创业。


5.突出抓好“红色物业”建设,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组建力度,推动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物业服务项目质量总监,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一核三联”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物业企业与社区签订共建协议,积极认领社区党建服务项目。通过召开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圆桌会议”,破解居民群众关注的小区物业管理难题,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效,推动“红色物业”成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成为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6.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采取创新举措,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切实发挥好统一领导作用,有效组织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统一管理,引导其有序参与社区服务。2023年底前,每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10个,每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3个。


(二)完善多方参与格局。

7.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区域统筹和领导核心作用,用好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推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网格党组织服务点建设,让基层党组织“有地方议事”“有钱办事”。


8.广泛吸纳有能力有意愿的群众参与志愿服务,发展服务多元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汇聚社会力量,推进落实“幸福家园”慈善工程,设立社区发展基金,开展社区慈善项目。


(三)强化为民服务功能。

9.充分运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活动,实现线上大数据监测与线下入户走访排查互相补充、有机融合,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及时精准实施救助帮扶。

10.细化摸底、排查,加强部门协同,每年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两癌”患病低保妇女提供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


11.全面了解残疾人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跟踪做好政策落实、对接服务,实施救助帮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推动惠残政策落地见效。将残疾人活动场所和康复设备的配备纳入社区建设规划,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加社区活动,融入社区生活。


12.建强全市8所乡镇卫生院、70所村卫生室。进一步优化主城区急救站点布局,加强郊区急诊急救力量,逐步增加主城区急救站点,不少于1个。指导涉农地区优化站点布局,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院前院内急诊急救衔接工作。针对社区、群众就医需求,完善医疗急救服务体系,畅通从家门到医院的就医绿色通道,全面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13.积极推动普通学校、职业学校、社区学院等教育机构参与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加强社区教育平台建设,建设“大连终身学习在线”,丰富课程资源。完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建设老年大学教育体验学习基地,强化社区教育资源供给。


14.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完成“1+N”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助餐、助浴、助医等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城市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3000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高居家服务品质。


15.持续打造大连市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效保障母婴安全。完善全市托育机构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2025年底,全市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8‰、3‰和4‰以下;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


16.完善医保体系四级服务网络建设。畅通各区办事处与基层服务站点业务沟通衔接渠道,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优化线上医疗保障服务大厅,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医保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2025年底前,实现基层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窗口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17.持续推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有约”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历届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交流展演展示活动,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惠民生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文化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美好生活”系列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18.推进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快建设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编制《大连市体育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工程。举办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等特色示范品牌健身活动,示范开展社区运动会,引导城乡社区居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培养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人以上,推进社区、行政村配置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力争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婚俗展示、颁证典礼等活动,向社会展示文明婚俗新风尚。到2025年底,在全市基本形成文明节俭婚俗新风尚。


20.积极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推进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网络,实现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业务四级联网操作。


21.规范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场所及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开展退役军人日常服务,完善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等“九项服务功能”,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营造尊崇尊重退役军人浓厚氛围。


22.创新村级服务手段,积极推广“清单制”,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四)强化便民服务功能。

23.持续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为抓手,整合全市各方面资源,加强社区商业规划与投入,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便捷化程度,推动我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建设。


24.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拓宽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增值服务渠道,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


25.积极发动益农信息社,组织当地农民通过信息社参加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运用手机发展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意识。鼓励社长关注12316金农热线,充分发挥益农信息社社长作用,多渠道、多种类向农民发布生产技术指导、惠农产品信息等,使农民切身感受农业信息化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五)强化安民服务功能。

2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评选一批乡镇(街道) “枫桥式”工作法,加快提升一批示范点位,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水平。持续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入网格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持续排查和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2025年,90%以上村屯要实现无邪教人员、无邪教活动的工作目标。


27.推动法律援助、公证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形成村(社区)法律援助、公证工作网络体系。开展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建设,2025年,基地数量达到县区建制数100%。


28.完善乡镇(街道)应急预案体系,乡镇(街道)综合预案达到全覆盖。推进基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及时向受灾地区调拨应急救灾物资,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9.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整合社区保安、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合理进行编组,明确职责分工,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响应扑救。


30.完善城市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站暨社区心理智能小屋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大爱心连”——社会心理服务云平台上线运行,运用互联网技术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持续开展市民心理健康大讲堂活动。通过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特殊时段,开展科普宣传、心理义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31.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常态化开展儿童关爱服务。持续开展“爱心助梦微心愿”“阳光·家·微书房”等活动,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儿童身边。完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工作职责,探索建立儿童主任向基层倾斜服务模式,主动开展村(居)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监护照料,实行动态管理,解决实际困难。


32.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加强家校联系,关注特殊群体,建立工作台账,建立一生一案,完善联合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六)优化服务设施布局。

33.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逐步纳入经批准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空间需求,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34.按照城市不少于400平方米、农村不少于350平方米且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全岗通”岗位设置及要求,规范城市社区开放式服务场所建设改造,并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相结合,突出服务“一老一幼”,优化阵地功能,设立老年食堂、日间照料、儿童托管等特色服务场所,2023年底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


35.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与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项目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


36.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


37.完成《大连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大连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立法进程,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力争到2025年底,推进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全覆盖。


(七)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38.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公开各地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推进各地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开进驻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

39.推动更多高频事项“指尖办”“掌上办”。通过“辽事通”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含APP、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等),持续推进公交、地铁、社保、医保、教育、公积金、卫生健康等高频服务事项通过“辽事通”办理,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等问题,打造辽事通“e大连频道”便民服务、政务服务品牌。


40.完成市基层社会治理“智慧平台”建设和运行,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党建、民政事务、社区治理、应急处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八个子系统,依托“多网合一”的数字化网格,持续推动数据资源对接运用、协同管理和服务,积极探索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建共享,让信息在网格聚集,矛盾在网格发现,问题在网格解决。


41.以智能社区实验为抓手加快推进国家智慧智能大连基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落地社区。初步建成美好社区综合试点、智能社区实验室、社区服务实验田等服务创新全链条,2025年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的示范社区。


42.聚焦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全省区划地名信息子系统中的地名名称、拼写、来历含义沿革、地名类别、行政区划变更信息等信息,完成审核校对并及时更新,实现地名信息库和子系统数据质量持续提升,为社会各界提供更为专业、更加优质的地名信息服务。


43.通过省市资源统筹共享,乡镇(街道)优于(含)0.5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实现年度更新,优于(含)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实现季度更新。


(八)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

44.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全岗通”工作模式,持续开展社区工作者综合业务能力“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持续推进3档38级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自然增长机制,确保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45.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区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按照“一职两备”要求建立后备人才库,进一步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强化梯次培养。


46.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发展激励机制,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乡镇(街道)干部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社区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47.支持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城乡社区就业。开展大连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扬工作。宣传社区就业岗位,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


48.强化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支撑,提高社会工作者理论和实务水平,从社会工作的基础知识、政策、学术、教育等多领域,开设专家线上课堂,持续推进我市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按期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初级、中级、高级)国家职业水平考试,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升证书含金量。鼓励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驻站社工参加职业水平考试,确保三年内全部持证上岗,不断发展壮大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49.启动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特色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基层志愿服务队伍备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以社区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通过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精准开展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与“五社联动”机制更加融合,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行动计划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形成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城乡社区有钱为民办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且符合基层治理创新需求的经费保障制度。鼓励通过慈善捐赠等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切实保障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执行民用价格。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总结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社区党建、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加大对党建引领、“全岗通”工作模式、“五社联动”创新机制、构筑社区智慧生活等方面宣传力度。举办好“社区书记大讲堂”,持续打造“相约星期五”社区工作者交流平台。 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强化监督检查。将行动计划任务推进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部门要总结推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好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带动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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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魏红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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