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孙霞
本报讯 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正式启动了2023年正面清单纳单工作。此次纳单工作减少了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等准入限制,新增了重点帮扶领域,使纳单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简化了申请审核流程,建立了常态化线上申请方式,实现全流程惠企减负。
正面清单制度是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的重要举措。正面清单制度实施两年多来,我市共有百余家企业享受到了制度红利,切实体验到了大连生态环境局无事不扰的监管模式。
为让更多优质守法企业受益,根据最新出台的《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正式启动了2023年正面清单纳单工作。
记者了解到,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即可申请纳入正面清单:
1.生态环保手续齐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生态环境责任落实到位;
2.污染防止设施齐备且稳定运行,污染物总量及浓度均达标排放;
3.环境守法状况良好,3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4.1年内开展过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的;
5.依法编制、更新生态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3年内未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
6.不存在居民群访、集访或者信访积案的;
7.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的。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纳单工作进一步扩大了纳单的企业范围,如果企业不具备以上条件,但是属于2023年正面清单纳单工作规定范围内的行业领域,也可以申请纳入正面清单。
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纳入正面清单满3年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直接纳入下一轮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可以享受免于现场检查、部分情形下享受免罚待遇、提供专业咨询、纳入正面清单满3年的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时可不予剔除正面清单(一次)、有效期内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供至少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等优惠政策。
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右边二维码,扫码进入小程序直接填写企业信息。申请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有意愿的企业事业单位可随时填报。申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将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https://epb.dl.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