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3月28日至6月13日对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瓦房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庄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长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长海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窗口:瓦房店市信访局一楼接待大厅、庄河市信访局一楼接待大厅、长海县信访大厅
邮政信箱:辽宁省大连市第A146号邮政专用信箱(瓦房店市)、辽宁省大连市第A147号邮政专用信箱(庄河市)、辽宁省大连市第A145号邮政专用信箱(长海县)
电子邮箱:
wfdxsz15668851004@163.com(瓦房店市)
zhxsz15668851005@163.com(庄河市)
chxsz15668851006@163.com(长海县)
征求意见箱:1.瓦房店市委一楼大厅入口处左侧、市政府一楼大厅入口处左侧、市信访局大门西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大门东侧;
2.庄河市委一楼大厅入口处左侧、市政府一楼大厅入口处左侧、市信访局大门西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大门东侧;
3.长海县信访大厅门口、县人大政协办公楼正门东侧、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
信访联系电话:
15668851004(瓦房店市)
15668851005(庄河市)
15668851006(长海县)
信访接待窗口接待来访时间为:
8:30—17:00(工作日)
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为:
8:30—17:00(工作日)
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17时。
省委第二巡视组
2023年3月31日
大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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