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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公司免于处罚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1879次 更新时间:2022/8/12 8:19:02 |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家伟)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一起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对大连策腾名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免罚决定。
4月上旬,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大连策腾名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存有废机油,贮存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危废识别标志。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如何正确设置标志进行了讲解。该公司随即按国家标准要求,正确设置了危废识别标识。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本案中,鉴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以及参照《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从8月份起,该局将定期公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刚性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实施以“温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切实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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